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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办理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方法》
办理条件:离开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从事务工经商居住生活的,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育龄人员,管理对象是育龄妇女。
办理程序: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赴异地前,向村委写出书面申请,村委出具《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信》,交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提交材料:村级《流动人口婚状况证明信》身份证、结婚证、2张本人1寸照片。
办理时限:手续全即时办理
收理方式:即办
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
办理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条件:依法登记结婚,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
办理程序: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为民服务中心领取。
提交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本人生育证明,双人照片一张。
办理时限:十天。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方式:代办。
三、《计划生育证》的办理
办理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条件:凡符合条例政策的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的。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报镇为民服务中心初审,县计生局审批。
提交材料: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本人生育证明,双方照片一张。
办理时限:30天。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方式: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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