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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池镇构建“四个三”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洪范池镇针对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问题,积极提出应对措施,不断完善“四个三”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一是开好三个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会议,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包括国土、建设、民政、水利、畜牧、教育、计生、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部署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人员及各村支部书记会议,集中评析汇总,分级负责、归口调处。二是建好三本台账。第一本台账是矛盾纠纷村级排查表每周对各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登记,及时调处化解;第二本是重点问题台账,涉及直接到镇上访、群众集体上访、干群矛盾激化的直接由综治办牵头,与归口部门共同限期解决;第三本台账是重大问题台账,凡是越级上访,处置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以及群体性重大事件,都由矛盾纠纷工作小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争取在最小范围内化解。三是抓好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抓好以村委会为主体的治保主任、调解主任、信访代办员这个基层面。及时收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第二个层面是抓好镇下派的驻村专职排查员这个枢纽面。专职排查员深入群众,切实关注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焦点问题。第三个层面是抓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这个重点面。对上报的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集中解决。 四是做好三个结合。调解与预警相结合,依托驻村专职排查员,不断加强社会矛盾隐患预警预报;调解与督查相结合,综治办负责对矛盾纠纷突出问题的调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已调处的重点纠纷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后的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和定期回访;调解与奖惩相结合,镇政府拿出近3万元作为驻村专职排查员奖励资金,对于村委和镇直部门的奖惩,与年终的量化考核挂钩,与村委干部的工资挂钩。 尚志 承勇 宝成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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