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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即属中心职责权限范围之内,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
(2)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即当场不能办理,需经部门领导审核或现场勘查的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上报事项代理办理制,即需报县行政服务大厅或其他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由责任部门一包到底,实行全程代理,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帮助办结;
(4)联办事项联审办理制,即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中心管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联审,在承诺时限内联合办理;
(5)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即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实际的审批事项,予以明确书面答复;
(6)收费事项集中办理制,即各执收部门由窗口开具缴款通知书,到统一设立的收费窗口缴费,实行票款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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